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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请
2007年09月19日
  事项名称: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
  事项介绍: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以下简称新星计划)是由市财政经费支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组织实施的科技人才培养计划。
  新星计划旨在选拔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骨干,以项目为依托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和管理能力,培养造就一 批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科技带头人和科技管理专家,逐步形成青年科技专家群体。
  新星计划的培养期为三年,分A、B两类进行资助。
  A类:为正在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北京市重大科技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重大或重点项目等课题研究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进行相关的培训、交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提供培养经费;
  B类:为具有高素质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提供启动性研究经费及培养经费。
  
  办理机构: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
  负责人:王立
  联系人:韩杰
  办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5层
  邮编:100089   
  电话:68487578
  传真:68487598
  电子邮箱:hr6666@sina.com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5:00

  申报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申报新星计划的科技人员应当是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青年科技骨干。
  申报新星计划的科技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申报人当年的1月1日,年龄未满35周岁; 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者; 具有较好外语口语交流能力。
  申报对象应做事项和应准备材料
  1.填写申报书时,要求内容真实,文字准确、简明扼要,格式根据需要可自行调整,排版美观。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侧面装订。
  2. “单位性质”可多选。
  3. “参加社会团体任职、兼职情况”包括在其它单位受聘的职务。
  4. “计划进行的各种学习”包括自修、参加国内外专业及素质的培训。
  5. “计划完成后,个人综合素质达到的预期目标”中的综合素质指个人素质和业务素质,如:学位、承担项目、论文、专著、专利、获奖等方面。
  6. 申报书中发表论文情况只填近5年,排名为第一、二作者的。论文附件只复印期刊封面及目录(有申报人论文的)
  7. 项目“研究类别”中: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主要区别:后者是具有特定的实际应用目的的研究。
  科学研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的主要区别:前者主要是为了增加科学技术知识、后者则是为了开辟新的应用(如新材料或新技术)。
  8.A类申报书中“申报人依托的课题情况表”项目总经费应大于或等于课题经费。
  9.“导师情况”中的导师为拟聘的对申报人在个人修养、研究水平及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指导的老师。
  10. B类申报书中的“学术委员会意见”是指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讨论,并写出有实质内容的意见。如单位无学术委员会,可由技术委员会填写,无技术委员会的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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