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名称:软件产品登记(核准类) 审批项目编号:北京行审核准类科技005号-2002号 审批项目依据: 1.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1]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5号) 审批收费依据: 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机构:北京软件行业协会 负责人:张林 联系人:尚蓉晖 办理地址: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3层 邮编:100036 电话:68465716 传真:68465716-802 电子邮箱:bsiar@263.net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报人须提交如下申报材料:(以下1-6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5号)第八条)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 3.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 4.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5.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标准: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即时 二、初审 标准: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根据受理条件初审。 时限: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审核 标准:同初审标准 时限:5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同初审标准 时限:5个工作日 五、公告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公告经审定通过的软件产品登记名单。 2.公告内容完整、正确、有效。 时限:2个工作日 六、告知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报人办事结果。 2.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
软件产品登记续延申报指南
一、软件产品登记续延: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续延后的软件产品继续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续延的软件产品名称必须符合《北京软件产品名称规范》要求。 二、软件产品登记续延申请的前期程序: (一)登录www.bsia-srrd.org (二)网上填写申报表,审核通过后,到协会上报申报表和其他材料 (三)详见下面流程图 三、软件产品登记的续延和备案应向北京软件行业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1、 软件产品登记续延申报表二份(网上审核通过后请打印并盖章); 2、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二份; 4、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5、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 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份。 四、上报材料装订要求: 复印件及表格全部用A4纸、分二份装订,每份顺序是: 1、软件产品登记续延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5、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 6、检测证明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刘涛 电话/传真:6846-5981转801 申报网址:www.bsia-srrd.org 交材料地址:阜成路67号中关村科技园服务中心3层107窗口 附件1:软件产品登记流程图.doc 附件2:软件产品续延流程图.doc 附件3:《北京软件产品名称规范》.doc 结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