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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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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核准类) 审批项目编号:北京行审核准类科技008号--2002号 审批项目依据: 1.《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1994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4号)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3.《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 审批收费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技术合同登记费和提奖手续费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1999]第244号) 审批总时限: 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受理机构: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注:关于北京地区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联系方式,请点击下面的“附件二”查看。 负责人:林耕 联系人:张平 受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北楼4层 邮编:100035 电话:66517798 传真:6651779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2.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首次登记还应填写《技术合同登记用户注册表》。(《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3.应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正本文本及相关附件。合同文本一式不少于两份,技术合同为外文文本的,需提交与外文文本内容一致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中文文本。(《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4.《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中要求申办人出具的其它文件,材料。(《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5.外资研发机构、外资企业订立的技术合同,由管理办公室登记处负责认定登记。(《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6.“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由知识产权登记处负责登记。(《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 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办认定登记的合同是技术合同;(依据《合同法》、《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3.申办的合同属于《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中规定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4.申办人提交的合同文本规范、条款明确完整、标的内容具体明确; 5.申办人提交的合同,其合同签约人有合法授权,合同各方加盖的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清晰,规范; 6.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符合审核标准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技术合同,必须经登记处负责人亲自审核、签字,方可予以登记。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由合同受理登记处转交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审定。 时限:3个工作日完成 四、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对符合审核标准,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合同,由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审定后,交原受理登记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标准的,中止审核.. 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告知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 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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