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申报人条件进行推荐。
二. 申报人填写申报书时,要内容真实,文字准确、简明扼要,空间不够可自行调整,但要排版美观。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侧面装订。
三. 各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后,签署单位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申报书一式五份(含附件)加盖公章,按时统一报送。
四. 申报书填写说明
1、 基本情况表:
*“学历”、“学位”填写已取得的学历、学位;
* “单位类型”中,“医疗机构”主要指医院,包括大学的附属医院;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医院所属研究所,填在“研究院所”中。
*“单位联系人”填写申报人单位负责本计划工作的管理人员。
2、 “取得专利情况”:“专利类型”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 “计划完成后,个人综合素质达到的预期目标”:从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管理能力、交流合作能力等方面描述,指标能量化的尽量量化。
4、 “导师情况表”中的导师为拟聘的对申报人在个人修养、研究水平及组织管理能力等各方面进行指导的老师,导师可以聘请本单位或外单位的专家,一般聘请1人。
5、 “单位审核及推荐意见”:本栏由单位填写。
申报人的思想品德、创新意识、学术作风、业务基础、科研能力及水平,单位能够创造的人才培养环境及提供的科研条件及研究条件等。
五. A类申报书特别提示
1、A类资助培养经费为8万元。
2、在A类申报书“申报人依托项目(课题)情况表”中,“项目”指围绕一个即定目标而开展的有计划的科研活动。“课题”一般是项目的分解子项,项目是由有关联性的课题所组成。如依托课题为独立的研究课题,“课题所属项目名称”不填写。
六. B类申报书特别提示
1、B类申报人员应为具有高素质的青年科技人员,作为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应组建一个结构合理、团结协作的研究团队。
2、B类资助经费为培养经费(8万元)和课题研究经费,课题研究经费额度以课题的实际需要而定。
3、B类申报书中“学术委员会意见”:单位无学术委员会的可由科研管理部门填写。
七、 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在北京市科委网站(www.bjkw.gov.cn)上公布,并通知所在单位,未通过初审的,不再通知本人和说明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