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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做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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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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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战略,加速培养造就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人事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于今年5月份联合制定、印发了《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人发〔2002〕55号),决定在2002年至2010年期间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以下简称“人才工程”)。日前,人事部发出《关于做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发〔2002〕101号,以下简称《通知》),就今年“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推荐工作做出部署,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我市做好选拔国家级推荐人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人选主要在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成份单位中选拔。 二、选拔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工程项目、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入选我市各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的突出人才,回京工作(服务)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北京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年轻人才。优先选拔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等我市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以及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要求的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四、选拔程序 (一)各区县,市属有关部、委、办、局(总公司)、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区、县、局)根据自身人才队伍的状况提出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人选,报送市人事局; (二)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上报人事部的推荐人选名单; (三)市人事局在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www.bjp.gov.cn)公布推荐人选名单,并上报国家人事部。 五、选拔数量 国家级人选全国共选拔500名左右,本市对拟上报人事部的推荐人选数量不做预先规定,各区、县、局的推荐人选数量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人才队伍的实际情况及选拔条件自行掌握。 六、报送的材料和时间 (一)报送材料包括:综合报告一份;人选情况登记表十二份;各种证书、奖状、书籍、论文等附加材料复印件五份;数据库软盘一张(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2.0版,无该软件的单位可到市人事局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进行数据录入)。报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选情况登记表从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下载。 (二)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02年12月5日。 七、工作要求 (一)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实施首都人才战略,加快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专家和国内学术技术带头人,为北京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高层次人才保证的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二)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精神,严格执行选拔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听取专家的意见并接受社会监督,扎扎实实地做好人选选拔推荐的各项工作。 (三)要把本次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与高层次人才队伍的长远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进一步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的人才队伍建设。市人事局将于近期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北京市贯彻国家人事部等七部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推动“人才工程”在我市的实施。
联系人: 辛向阳 联系电话:65261459 二OO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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