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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代码 : RK0916 |
| 完成单位 :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 |
| 研究人员 : 高小平、吴大仓、鲍静、张定安、武爱梅、冯全普、杨婧祎、刘杰、曹仰锋、杜豪、吴建南、张红 |
| 获奖情况 : |
| 一、政府绩效管理的含义和功能 政府绩效管理,是指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政府及其部门履行职能的计划、过程、实绩、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以促进政府绩效不断提升的过程。绩效管理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二是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运用到政府部门实践,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提高绩效;三是实施绩效考评,建立评估机制和反馈机制,实现持续改进。 二、北京市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必要性 一是中央有要求。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这从新的更高层面上对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问责制等提出了新要求,使得建立政府绩效管理体系成为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是实践有需求。北京市委十届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北京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2009年北京市“两会”明确提出要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北京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政府改革创新,对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提高政府执行力有内在需求。 三是改革有基础。北京市政府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已有九年,在运用绩效评估和管理手段推进工作开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很多市级部门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绩效管理方法,为市政府开展绩效管理积累了经验。 四是改进有空间。北京市督查考核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之处。一是年终考核与日常管理结合不够,考核结果的运用尚不充分,持续改进作用发挥欠佳;二是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的结合不够,科学合理性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对改进督考工作有呼声;三是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这项工作,督查考核基本上还是一项临时性任务,工作统筹协调和创新发展压力大;四是郭金龙市长和吉林常务副市长对改善政府督查考核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面对这些挑战和要求,需要拓展督查考核模式,向政府绩效管理提升。 三、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体系的框架 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体系遵循着每个部门“干什么”→“如何干”→“干得怎么样”→“是否干出彩”的逻辑思路,设计了以“三效一创”为框架,以七大评估项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评和管理体系。“三效一创”指履职效率、管理效能、服务效果、创新争优。七大评估项包括职责工作、依法行政、效能建设、服务中央、协调配合、公众评价、创新创优。具体内容如下: (一)履职效率 行政管理学原理告诉我们,政府部门的职能是行政管理的起点,履行职能和责任是政府部门存在的第一要求。履职效率是对部门职能责任和业务工作(简称“职责工作”)的管理和考评。重点是部门“三定”规定的职责与承担的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突出职责导向和战略导向。 1.“职责工作”。考核内容:部门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包括两部分:一是部门内部年度工作折子;二是部门承担的市政府重点工作)。考核方式:一是各部门依据“三定”方案和本单位承担的市政府重点工作编制部门工作绩效计划(部门工作折子);二是部门将绩效计划上报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绩效管理委员会审核备案后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内容;三是将本项考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绩效计划制定的情况,根据任务的可考性、预案的详尽度、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由绩效办组织专家打分;第二部分是根据部门承担的任务量和完成情况评分(采用负评价,未落实项目试行扣分制:项目分数=部门承担的任务量/履职效率)。考评部门: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市政府督查室协助评定)。 (二)管理效能 政府效能是公共管理运行的“轴心”,“精简、统一、效能”是政府的基本原则,精简、统一属于体制的范畴,效能则是属于机制要解决的对象。“管理效能”是对政府部门在日常行政管理中的流程绩效和行政能力建设的综合管理和考量。在管理效能维度中设计“依法行政”和“能力建设”两个二级指标。 2.“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政府行为的基本要求,是提高政府管理效能的前提和基础。考核内容:规范行政执法情况、加强制度建设情况、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考核主体:初期考核时主要由法制办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为主;考核方式:一是根据行政执法规范情况、行政复议案例报送情况、复议应诉报表报送情况、复议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规范性文件合法率和备案率等内容计分;二是根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体系》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计分。 3.“能力建设”。考核目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政府回应能力和应急能力,才能增强行政能力,提高管理效能。考核内容:队伍建设、效能监察、应急能力、回应能力等建设情况。考核主体:由人事局、监察局、应急办等。考核方式:根据市人事局的公务员队伍建设考核情况、市监察局的效能监察情况、市应急办的部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及非紧急救助中心和政风行风热线等考核办法,对各部门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应急建设及民主回应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服务效果 提供服务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任务,服务效果是全部政府工作的“归宿”。服务型政府建设不仅要求更加关注公共服务提供,关注服务质量水平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而且还要求政府转变管理理念,还包含着对政府上下条块的协调配合和沟通服务等内容。对北京市政府各部门而言,中央和地方满意不满意、社会和群众满意不满意、部门之间满意不满意,是检验部门工作的基本评价标准。“服务效果”这一维度就是对部门工作效果和服务水平的360度的考评,充分体现了首都率先建成服务型政府和“首善之区”的要求。本维度重点突出“服务中央”、“社会评议”和“协调配合”等三个二级指标。 4.“服务中央”。考核内容:重点是针对为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服务效果的考评。考核主体:考评工作由市政府联络办牵头负责。考核方式:按满意度调查结果、承担折子工程和专项任务完成情况、履行职责主动服务情况及工作机构制度建设情况计分。 5.“协调配合”。考核内容: 部门协作与服务基层情况,是对部门完成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过程中部门间统筹兼顾与协调配合情况以及部门服务基层政府情况的管理和考评。考核目的:实现重大战略部署统一研究决策,统筹运作实施,做到有人牵头、有人负责、目标清晰、职责明确、协调顺畅、部门配合、便捷高效,促进了部门之间工作合力的形成。同时使条块之间的主要责任和协作责任更加明晰,有效避免了工作中的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现象。考核主体:部门领导,区县领导。考核方式:通过部门领导互评打分考核协调配合情况,通过区县领导打分考核部门服务基层情况。 6.“社会评议”。 考核内容:社会公众满意度,是集中反映部门为人民群众服务效果,考核主体:第三方调查机构。考核方式:通过对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不同层面的公众进行民意调查来测量公众对部门工作的评价、服务感知和满意度,办事公正和廉洁自律,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价,发现部门服务质量情况,查找部门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提出改进策略建议。 (四)创新创优 选择“创新争优”作为第四个基本维度,是为了鼓励创新,让工作干出彩,实现持续改进。 7.“创新创优”是对各部门在工作中的改革创新和持续改进情况进行管理和考评。考核内容:工作创新和改进情况工作表彰和奖励情况,考核方式:根据部门年度政策、制度创新情况,采取部门申报、专家考评、集中评定的方法计分。根据综合工作或单项工作受到表彰奖励级别情况,由部门自报,职能部门认定,绩效办按规定计分。考核主体: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未来的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体系可概括为以上述“三效一创”为核心的“12347”绩效管理体系,即“一个规章、两大体系、三条流程、四个维度、七项考评”。 “一个规章”是制定《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作为绩效管理的制度保障;“两大体系”一是建立市政府督查考核体系,二是市直各部门机关自身的绩效管理体系;“三条流程”一是制订绩效计划和绩效指标的流程,二是开展绩效督查和日常监管的流程,三是实施年度绩效考评和激励奖惩的流程;“四个维度”就是“三效一创”字面意思,是指从四个大的方面对各部门行政绩效实施管理和评估:(1)履职效率、(2)管理效能、(3)服务效果、(4)创新争优。“七项考评”是指分属于四个维度下的“二级”评估指标,即(1)职责工作、(2)依法行政、(3)能力建设、(4)服务中央、(5)协调配合、(6)公众评价、(7)创新争优。 这样,“12347”合起来形成“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绩效管理体系(简称“三效一创”绩效管理体系)。以上设计的这套绩效管理体系,以评估指标为引领,以日常管理为基础,以定期考评为抓手,采用“管考结合、同步进行、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考核(具体指标体系、评分办法和评优分值确定附后)。 四、为什么选择“三效一创”作为北京市绩效管理的基本框架 对于一个具体的政府部门来说,履行职责是其存在价值,管理和服务是其工作内容和方式,这就是选择“三效”作为绩效评估基本维度的缘由,创新创优是为了让工作干出彩,所以选择“一创”作为另一个基本维度。这四个维度绩效管理的“支柱”,突出绩效管理这项工作的全面导向性,引导各部门持续改进工作,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这个绩效管理体系是与北京市已有经验相衔接,明确了绩效管理的责任,适度细化了考核内容,不增加管理和考核环节、不增加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和被考核单位的负担,但是,行政管理机制变了,考核的思路和结构变了,功能比较完备了,特别是在定量化督查考核和加强督促落实工作方面进行了探索,使得考核工作朝绩效管理方向前进了一大步,实现了“动力增加、工作量不加”的目标。 该绩效管理体系,体现了“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要求,体现了“四个结合”,即绩效管理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首都功能定位相结合、与机构改革相结合、与市领导要求及部门需求相结合。这一体系,是我们参考了发达国家绩效管理的“三E”模式(成本、效率、效益),借鉴了平衡计分卡和360度考评等先进理念,学习了兄弟省市的一些成功做法,更重要的是立足于北京市多年来督考工作考“绩”促“效”的实践,经过反复讨论、集思广益、研究提出的。 五、关于实施步骤的考虑 建议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分两步,按年度”循序开展,逐步完善,最终建立北京市政府部门绩效管理体系。 第一步(2009年-2010年),“树理念、定制度、建平台”阶段。在现行目标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与督查考核工作相衔接的、以“三效一创”为核心的绩效考评体系,引导各部门建立各自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2009年重点是提出绩效管理框架,加强市政府战略重点任务的督查考核工作;引导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兼顾和协调配合方面的考评,按照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试点;2010年,继续完善2009方案,继续扩大试点和协助部门完善自身的绩效管理制度,并在上一年度工作基础上,培育和发现绩效管理先进单位,建立学习、交流、培训平台,总结完善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出台政府绩效管理规范性文件; 第二步(2011年-2012年),“抓深化、构体系、促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基础上,逐步完善“三效一创”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全面绩效管理体系。2011年,更加关注深层次的行政能力建设和民生问题,坚持以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为导向,加强科学决策评价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公共服务效果评价,引导各部门关注民生问题,积极回应民众需求,创造人民满意的政绩;2012年引入节约行政和绩效预算理念,对政府的财政支出绩效进行评价;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的结果运用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起较为完整的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待时机成熟后,借鉴外地经验,将区县政府和部门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建立全市统一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使得政府条块管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北京科学发展。 六、构建政府绩效管理体系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一是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绩效考评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相关职能考核部门和综合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下设专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建议编制为6-8人。 二是出台《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开展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明确明确绩效管理和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方法、程序和评比奖惩办法,明确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进一步明确参与绩效管理的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和分工,制定专项考核实施细则和办法。 七、2009年具体工作安排 2009年3月底,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并向市科委结题。同时根据课题研究成果,进一步明确“三效一创”绩效管理体系的考评指标、考核内容、考评办法以及评优加权和扣分办法,草拟2009年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2009年4月上旬就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进行模拟推演,征求部门意见和建议,中旬继续完善并报督考办领导审定,下旬向市长办公会议上报2009年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2009年5月上旬下发本年度督查考核指导意见,明确督考内容、方法、程序和评比奖惩办法,明确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2009年6月底前,参与督查考核的各职能部门出台专项考核实施细则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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