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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综合服务平台研究
项目代码 : RK1011
完成单位 : 北京市人民政府对外联络办公室、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
研究人员 : 刘京生、胡邵军、邢晓燕、郑鹏、郭亮、张士运、夏勇其、黄刚、张国会、耿德伟、吴峰、李功越、王健
获奖情况 :

    一、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的重要意义及服务工作现状
    服务好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北京市政府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一)北京市服务好中央单位的重要意义
    服务中央机关单位和驻京部队,是首都北京城市定位的重要体现,是北京市政府的一项本职工作,也是北京市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北京总规(2004-2020)中明确指出:按照中央对北京做好“四个服务”的工作要求,强化首都职能。北京作为首都,是中央国家机关和各大部委的所在地,北京必须首先做好服务中央单位的工作。同时,中央单位作为北京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北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北京市政府有责任为在京中央单位及驻京部队提供优质的服务。服务好中央单位也是北京市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服务好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就是服务全国。为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提供舒适、便捷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有助于中央国家机关高效的开展工作、管理国家事务,推动整个国家的不断发展与前进。
    服务好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是北京市社会经济稳定、持续、高速发展的基础与前提。北京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中央单位的支持。2007年,北京市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中央单位工业企业386家,工业总产值2625亿元,占全北京市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27.2%。2007年有科技活动的中央单位1101家,科技活动人员20.8万,占全北京科技活动人员的46.1%。再加上与中央单位相关的延伸产业,可以说中央单位是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与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中央单位的发展就没有北京市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助于北京市及时发现政府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并加以有效解决。以此推动北京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政府体制改革,进一步改善政府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北京市政府服务社会、服务北京居民的能力。
    (二)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工作现状
    为落实中央对北京提出的“四个服务”要求,2006年初,市委市政府做出全面加强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工作的重大决策。
    1、成立了专门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2006年初,市政府成立对外联络服务办公室,重点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省市的综合协调服务工作。2006年12月底,市政府办公厅成立军事处,全面负责联络服务驻京部队。全市共研究确定了市区两级重点服务对象1660余家。
    各区县委办局设立相应的联络服务机构。东城区成立了东城区联络服务驻区中央、市属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对外联络服务办公室。同时建立“区级领导联系驻区中央单位制度”:将重点服务对象分包到领导个人。每个区级领导负责约6家重点服务单位,通过每年走访等方式了解中央、市属单位需要办理的事项。西城区也设立服务中央单位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下属职能委办局一把手任小组成员。宣武区的联络服务机构则直接对常务副区长负责。各部门、各区县研究确定的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专门人员近300人。很多联络服务机构都是处级,体现了各区县委办局对联络服务工作的重视。
    2、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服务机制保障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北京市政府对外联络服务办公室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比较规范的服务机制。包括:制定建立系统的工作制度;详细制定工作程序;制定统一的联络办专用公文格式;确定重点服务对象;与各区县和委办局建立沟通渠道等等。
    各区县委办局也创造性的建立几十项工作制度推动服务工作的开展。西城区建立了联谊会制度、目标督察考核制度等,同时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东城区委区政府在2007年4月发布了《中共东城区委 东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做好联络服务驻区中央、市属单位工作的意见》,制订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分清主次、重点服务原则,“职能”与“属地”服务结合的工作原则,以及10项工作制度。怀柔区建立了沟通交流、主动服务、特事特办、联合会审、主动协调五项工作机制。市国土局建立了“专口收件、专人负责、优先办理、全程督办”的办理制度;市建委制定了“加快办理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事项”制度;市人事局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办公”方式为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办理引进人才、接收转业干部、安排随军家属就业事项;市教委加强与中央在京高校的共建合作,支持开展产学研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基地建设;等等。
    3、建立了对中央单位的“一站式”服务功能
    综合整理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的需求,针对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在北京有投资意向的项目众多,投资额大的特点,启动建立了一个“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综合服务平台”,重点解决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投资项目联审、征地拆迁、资金落实、人才落户、科技成果产业化等5大难题。服务窗口由北京市政府联络办具体承担,成员包括北京市政府38个委办局。目前,已有北京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金融局等24个部门进驻。
    4、开展了大量的服务工作,为中央单位解决了一大批难题。
    目前北京市政府联络办主要以三种方式为中央单位提供服务:协调落实折子工程,协调落实重点事项,以及提供专项服务。2006年北京市将中央在京企业提出的事项和建议68项编制成《北京市2006年为中央企业服务重点工作折子工程》,2007年初,又将驻京部队提出的55个事项编制成《北京市2007年服务部队专项折子工程》加以解决和落实。2006年底和2007年初,本市分别召开了5次座谈会,汇总整理中央单位意见建议264项,编制成2007年服务中央单位工作重点事项。到2007年,北京市受理部队提出服务需求559项;共办理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的重要专项服务200多项;重点保障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项目用地达1150公顷。
    5、服务中央单位工作实现了“双赢”,推动了北京市自身的社会经济发展。
    在北京市重视服务中央单位的同时,中央单位也加强了与北京市的合作。服务中央单位工作间接推动了北京市自身的社会经济发展。“一行三会”金融监管机构和中央金融企业对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给与了大力的支持。近年来,已有90家金融机构入驻北京,形成了金融机构聚集北京的态势。国家开发银行与北京市签订一系列金融合作协议。农业部对北京市实施种子工程等基础建设项目,投入近4000万元。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每年投入1亿多元对北京市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保护。国家环保总局提供资金4634万元,支持北京市的环保监查、监测能力建设工作。
    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尽管目前针对服务中央单位工作,北京市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服务体系,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但是在这个服务体系中,无论是服务体系内部还是外部,都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这些问题导致整个服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运作不畅,难以开展更高效、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服务工作。













    (一)北京市联络服务机构与中央单位之间沟通不畅
    北京市与中央单位之间联系不畅、沟通脱节、信息不对称。大部委较多的区县普遍反映,区县与大部委之间的直接沟通是非常困难的;就是参与地方事务比较积极的大企业,与区县之间的联系,也缺乏规范的、长效的沟通联系机制。例如西城区针对外地驻西城办事机构和单位,西城区每年都会举办联谊会。但是如果有些新设外地驻京机构不主动与西城区外联办联系,西城区就无法联系上。因为这些信息西城区无法掌握。两方之间的沟通不畅,就会导致有些事情的解决要走弯路。
    (二)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的部门较多但是缺乏统一规划与相互协作
    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的多个部门之间缺乏统一规划和沟通协作。从广义上来说,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工作的职能分布在市政府的外联办和军事处、发该委的金融办、中关村等多个部门。目前各部门的服务工作基本都是各自为政,缺乏总体统筹规划,服务工作无法真正形成合力。
    服务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服务中央单位工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通过服务工作吸引中央资源为北京的发展服务,实现 “双赢”。而目前市政府外联办的工作内容仅仅是做好服务中央单位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之间缺乏联系。“双赢”的目标在外联办的工作内容中并不能得到直接的、充分的体现。
    (三)外联办行政能力有限无法开展有力的协调服务工作
    市政府外联办成立伊始的重要职能定位包括: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省市的综合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本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开展相关服务工作,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
    而目前外联办在具体执行职能的过程中受到多方面限制:
    1、由于北京市联络办没有领导小组的领导,同时缺乏有力的手段与途径开展与各区县、委办局之间的直接联系,且自身行政级别较低(仅是处级),因此在指导协调本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开展服务工作时,联络办的指导协调能力有限,综合协调服务力度不足。这导致服务中央单位工作的效率受到较大影响。联络办人员在工作中普遍感受到,在工作的实际运转中,很多协调工作往往是靠着联络办和军事处两个处室的工作人员常年工作中积累的一些人情在推动。对于一些难度不太大的协调事项,可以由目前的机构完成,但前提是需要协调的部门、区县是工作人员比较熟悉的,如果发生人员变动等情况,协调工作就难以为继。在协调一些难度比较大的事项时,或者工作人员不熟悉协调事项涉及的部门、区县时,只能由市级领导出面解决,联络办等服务机构并没有发挥太大的作用,这与成立联络办等机构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的初衷相悖。
    2、由于行政级别较低,与中央单位之间级别相差太大,在接待服务中央单位时,体现不出北京市对中央单位的重视,体现不出北京市政府对服务中央单位工作的重视程度。
    (四)北京市对外联络服务机构横向设置不统一
    各区县委办局的对外联络服务机构,在名称上、隶属关系上、职能上、级别编制上都不统一。在需要跨区、跨部门协作时,难以找到对口机构,合作难以开展。即使是市政府联络办想找各区县委办局相应的联络服务机构,有时都存在一定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更高层的牵头,联络服务机构之间自发的横向联系和协作难以实现。这将极大的削弱服务工作的效率。













    机构名称、隶属关系不一致。各区县委办局设置的联络服务机构名称、隶属关系各不相同。例如东城区具体负责单位是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对外联络服务办公室”;西城区负责单位是“西城区对外联络办公室”;宣武区具体办事机构是“宣武区发展服务中心”和区政府联络科;海淀区具体办事机构是“海淀区对外联络服务中心”,挂靠区委办公室,向区四套班子负责;人事局由流动调配处负责;在规划委则由规划委办公室和首都规划委秘书处共同负责。
    机构职能设置不统一。各区县委办局设置的相关服务机构职能设置也不尽相同。例如西城区外联办的职能不仅包括服务驻区中央单位和外省市驻京机构,还负责友好市区交往工作和对口支援等工作。服务中央单位工作只是其工作中的小部分。东城区的对外联络服务办公室,服务的对象包括中央部委、各类事业单位、以及大型中央及市属企业。服务中央单位也只是其工作之一。海淀区对外联络服务中心,成立之初的任务就是做接待工作。在2005年建立“统筹区域发展高层联系会议”制度后,服务对象不断增加,包括了区内的党政军学企研等各方面的有影响单位169家。对中央单位的服务工作是包括在其中的。
    机构行政级别设置不统一、人员编制不统一。机构级别设置不统一、人员编制不统一,也会影响相互之间的沟通协作。在西城区、东城区等办事机构为政府机构,人员是公务员编制;而在海淀、宣武等区县,具体办事机构属于事业单位,人员不属于公务员序列。同时,即使同属事业单位,级别也不一样:例如海淀区的具体办事机构“海淀区对外联络服务中心”属于副处级事业单位,而宣武区的“发展服务中心”属于正处级事业单位,直接向常务副区长负责。级别的不同也会影响横向协作和工作人员的情绪。
    (五)北京市对外联络服务机构往往有责任、无权力
    综合协调服务机构在履行职责时往往有职责、无权力,服务工作效率难以保障。
    具体来说,中央单位提出的需求一般都要最终由职能部门来实际解决。作为综合协调部门,在接到中央单位需求后,都要最终转交相关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完成;协调部门还要时刻关注并催促职能部门的工作进程,并及时向中央单位反馈信息。但是在此过程中,综合协调部门、特别是区县级的协调部门没有“交办权”和“督办权”,没有实际的权力监督或责令职能部门做出一些行政行为。职能部门是配合、还是不配合,协调部门都没有直接有效的手段控制。而像“海淀区对外联络服务中心”这类本身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机构,协调服务中央单位时面对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更是没有“交办权”和“督办权”可言,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六)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程序繁琐,影响服务效率
    北京市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程序繁琐、行政时限较长等,也是导致中央单位不满意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开展一个建设项目:从项目选址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到实际使用,中间要经过发改委、规划委、国土局、建委、园林局、税务、市政、消防等等多道程序。一般情况下,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和行政时限,一个建设项目要走完所有程序要一年半的时间。再加上由于政府信息批露不充分、不透明导致办事标准不明确、办事条件不公开、办事程序不清楚;手续办理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互为钳制的条件,如果具体办事人员再对办事流程不熟悉,需要的时间就会更长。
    (七)受北京市现有体制框架制约,有一些服务需求不好解决
    中央单位提出的需求中,有些是在现有的政策制度、体制框架下难以解决的。例如中央单位的一些建设项目由于各方面原因在手续办理上遇到困难,中央单位在京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等;以及中央单位要求北京市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灵活的工作方式,同时更需要在体制、政策上的一些创新和突破。
    三、进一步完善建立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综合服务平台
    服务中央单位工作对北京市城市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北京市政府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建设、法制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资源整合,建立“一个由部门服务、属地服务与统筹协调服务相结合的集政策、信息、管理、市场、中介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的力度,使服务中央单位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建立服务中央单位综合服务平台的组织体系,完善体制建设。
    1、理顺北京市所有服务单位之间的关系。
    要做好服务中央单位工作,北京市各相关服务机构必须要形成“一盘棋”。因此,首先要理顺市政府外联办、军事处、发改委、金融办、中关村管委等部门之间的关系,通过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加强这些部门之间的有机联系,提高服务效率。
    同时要把服务中央单位工作放在推动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中考虑,将服务中央单位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建立中央单位与北京社会经济发展建设之间的有机联系。
    2、建立系统的组织体系。
    首先要建立服务中央单位工作领导小组。为中央单位提供服务工作,要解决的都是至少需要全北京市统筹协调的难题。没有市级领导的直接参与,协调力度就难以保障。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很多区县的综合服务机构都是作为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存在的。北京市级综合服务机构更加应该设立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或市长亲自挂帅,保障服务中央单位的效果和工作力度。
    在此基础上完善综合服务体系的组织框架,组建全市范围内的、系统的、规范的,纵向联系、横向联系畅通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细化综合服务协调机构的职能以及机构设置,提高其协调服务能力;在各区县委办局统筹设置分支机构,统一行政级别,明确职能、隶属关系,明确责任和负责人,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












    3、将区县、委办局常规工作中对中央单位的服务内容纳入综合服务体系的管理和监控范围。
    区县、委办局常规工作中对中央单位的服务内容,同样属于服务中央工作的一部分内容,应该纳入服务中央单位综合服务平台中来。
    同时,如果能够将服务中央单位工作的开展作为抓手,推动各委办局工作体制改革和工作程序简化,改变目前各委办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过多、手续繁琐的现状,将有助于北京市政府体制改革。
    4、设立专门的研究室对相关问题开展研究工作。
    建议在市级综合协调服务机构内设立专门的研究室。具体研究工作包括:具体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层面的研究(包括现有政策法规制度的合理性研究以及新的政策法规制度的建设问题等);服务工作包含内容以及服务手段的研究;中央单位重点需求的动态研究;中央单位基础信息收集、资料的积累、分析;服务工作经验的总结分析及相关工作机制、制度的研究设立;绩效考评制度的研究建设;推动中央单位在北京发展并服务于北京的机制研究等研究工作。
    (二)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工作机制。
    1、进一步加强与中央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
    考虑通过建立定期的高层会晤制度、重点服务单位市领导包干负责制度,建立北京市与中央单位的高层沟通机制;通过建立定期的北京市和中央单位联系人会议制度,建立北京市与中央单位的中层协调机制,强化为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的服务力度。
    2、建立北京市联络服务体系内部顺畅的横向、纵向联系机制。
    包括:(1)定期召开全市服务中央单位相关机构参加的会议,及时汇报、沟通服务工作,实现市级综合服务协调部门与各区县委办局服务中央相关负责人之间的顺畅沟通和紧密合作。(2)建立联系人制度。编制全市范围内的联系人信息手册并向所有与服务中央单位相关的服务部门发放;联系人信息如有更改,须随时通报,实现服务体系内部的横向纵向自由沟通。
    3、建立专门的服务中央单位工作绩效考评制度。
    制订相应的服务绩效考评制度,定期考核北京市各区县委办局相关服务机构服务中央单位动作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北京市服务中央在京单位的质量的提高。考评包括服务机构之间互评和中央单位评价。
    对各区县委办局涉及中央单位的常规服务工作也要开展绩效考评。制订相应的工作绩效考评制度,以中央单位联系人的评价意见为重点,定期考核北京市各委办局、区县在常规工作中服务中央单位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继而推动政府整体服务质量的改善。
    4、建设服务工作内网,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综合服务系统建成后,综合服务工作涉及多层次、多方面,工作千头万绪,必须建立内部工作网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内网建设范围应涵盖北京市所有服务中央单位相关的机构;实现网上的工作交办、工作进程汇报、工作经验交流、相关信息沟通;实现网上工作经验总结;相关研究成果展示,等。
    (三)开展政策法规方面的研究,加强服务工作的法制化建设
    1、推动形成《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工作预案》,为综合服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目前联络办的服务工作,由于受到现有体制的制约,很多工作都不好开展。要做好服务工作,需要在体制上、机制上、制度上有一些突破。从法律层面为服务中央单位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有利于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北京市政府外联办正在起草相关文件。
    2、系统研究目前服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寻求解决办法,在此基础上完善工作机制或形成政策法律法规类建议。
    把在具体服务工作中发现的体制机制上的、政策法规上的、制度做法上的问题,市场运行中存在的漏洞或缺陷,以及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困惑做深入系统的研究分析,找出背后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或建议,完善现有工作机制或形成具体的政策法律法规类建议,从更高的层面系统的解决一些问题,提升服务中央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层次。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各种现代化手段提高服务效率
    1、建立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为北京市与中央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提供一个专业的渠道。
    通过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网站建设,一是向中央单位介绍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综合服务平台的组织机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具体情况。二是向中央单位介绍北京市各类行政部门的工作内容、服务流程等具体信息。三是展示与宣传涉及服务中央单位工作的各类法规、政策、制度,以及具体做法和工作动态,使中央单位获得充分信息、了解并使用好各项权益,同时了解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的积极态度和北京市的真实情况与困难,以求在某些问题的解决上能够与北京市取得共识。
    2、整合已有的各级、各类与服务中央单位工作相关的网站,纳入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使之成为一个比较全面、权威的北京对中央单位信息发布沟通平台。
    逐步梳理、整合北京市各级政府类、社团类、中介类等各类网站资源,形成统一的信息平台,进一步突出网站的信息公开与服务特色,使网站成为中央单位了解北京的重要途径。例如将各级政府招商信息网站纳入同一个平台。建议初期先在综合分析中央单位需求重点的基础上,有目标的整合几类网站资源。
    3、组建专家团,为政府服务工作提供信息、智力保障。
    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建立专家组,作为服务工作的智库,在信息、服务策略、服务内容等多方面为服务工作献计献策、提供帮助,保障服务中央单位工作高质、高效的开展。
    4、建立信息数据库,加强信息管理,为服务工作提供充分的信息保障。
    包括:(1)建立中央单位、驻京部队信息库。将在京中央单位、驻京部队的基本信息、迁出迁入北京的即时信息、以及其它相关信息进行及时统计、分析、并及时发布给北京市各相关服务机构。通过建设中央单位基础信息库、分析相关数据信息,及时发现并系统总结中央单位的需求重点以及动态,有助于更高效的做好服务工作。(2)建立联系人信息库,收集、整理、分析、存储北京市相关服务单位联系人、中央单位联系人信息。
    (五)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市场、中介等多种手段提升服务层次
    1、对中央单位提出的不能直接用行政手段解决的问题,要创造性的充分利用市场、中介等手段加以解决
    目前在中央单位提出的需求中,有一些内容涉及到中央单位与北京市市场经济体、市民等的关系协调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政府无法用行政手段直接加以解决,必须通过市场经济途径、法律途径等经济社会途径帮助协调。对于中央单位的此类需求的解决,必须开展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寻求新的解决途径或帮助寻求新的解决途径,不能政府包办。
    2、积极寻求中央单位和北京市在市场、经济层面的合作
    充分发挥综合服务平台、特别是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的中介作用,推动北京市与中央单位的合作。
    (1)通过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将中央单位的资源及时地推介给北京市。中央单位资金多、信息多、人才多,中央单位更多的加盟北京市发展,将会推动北京市更快、更好的发展。服务中央单位综合服务平台的北京市相关机构,要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和有利条件,将了解到的有可能推动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央单位重大信息或动态传回给北京市,为北京市争取中央单位的支持提供信息资源。
    (2)通过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将北京市的投资机会展示给中央单位。整合各类网站资源,通过一个统一的窗口,向中央单位展示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举措和动态以及投资机会,寻求中央单位政策和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吸引中央企业投资、加强中央单位与北京市的经济联系与合作。
    3、积极探索新的服务与合作模式
    通过服务中央单位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动中央单位和北京市各类机构、公司、单位的联系和相互了解,在此过程中积极探索新的服务与合作模式。在提升服务层次的同时,推动北京市与中央单位更深、更高层次的合作,使双方同时得到发展,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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