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科学研究课题中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实现软科学研究课题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软科学研究质量,根据《北京市科委软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手册》,北京市科委软科学处特制定《软科学研究课题中期管理实施细则》,请各课题承担单位遵照执行。
一、年度总结报告:
年度总结报告一方面为了解课题立项以来的课题进展情况,一方面为了年度经费拨转及课题验收做准备。因此,每年12月底之前,课题组应该及时进入北京市科委远程申报系统填写年度报告书,在线提交,同时应以电子版的方式向科委主管处室及课题管理部门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年度报告书的内容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即可,电子版工作汇报内容包括:
⑴ 课题组织实施及总体进展情况;
⑵ 课题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或结论;
⑶ 课题成果的应用情况;
⑷ 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⑸ 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中期报告:
课题进展中期阶段时,课题组应该及时以电子版方式向科委主管处室及课题管理部门提交中期工作汇报。内容包括:
⑴ 课题组织实施及总体进展情况;
⑵ 课题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或结论;
⑶ 课题成果的应用情况;
⑷ 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⑸ 经费使用情况;
⑹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课题研讨会
课题研讨会旨在深入了解课题进展情况,听取专家意见,讨论并解决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确保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的准确性。
1、研讨会举办时间及目的:
⑴ 立项阶段:课题正式立项之前举行,目的重在调整和确定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⑵ 启动阶段:课题正式启动初期举行,目的重在明确研究目标和研究方向,听取专家意见,确定研究路线和方法;
⑶ 研究中期:了解课题进展情况,把握研究方向,对研究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进行讨论。
2、会议组织:
立项研讨由软科学处和课题管理部门组织;启动阶段研讨和中期研讨由课题组组织,软科学处和课题管理部门参加会议。
3、参会专家选择标准:
⑴ 专家人数为三至五位;
⑵ 熟悉研究课题所属领域,在该领域的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权威或影响;
⑶ 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⑷ 提倡邀请与课题研究成果应用相关的职能部门人员参加;
⑸ 身体健康,精力和时间充沛。
四、课题督导
对于招标课题和重点课题,软科学处将聘请督导专家对课题研究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指导。
1、督导专家的职责:
⑴ 关注课题研究所选取的切入点是否恰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是否可行;
⑵ 关注研究质量是否符合任务书的要求,研究成果能否达到预定目标;
⑶ 研究时间进度是否与任务书相符合;
⑷ 督促课题组完成阶段成果、季度工作报告的上报工作,并协助课题组或课题管理部门开展课题研讨;
2、课题组的义务:
⑴ 课题组应与督导专家紧密配合,共同完成上述要求的课题季度工作报告与课题研讨活动;
⑵ 课题组应每两个月向督导专家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⑶ 就研究过程中的问题,与督导专家进行当面研讨;
⑷ 解答督导专家针对课题研究的询问;向督导及时汇报课题研究中的重大问题;
⑸ 对督导提出的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课题组应全力采纳。
五、课题经费使用变更和年度结转:
1、课题经费使用变更:
如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经费使用变更时,课题组必须提前向市科委主管处室递交书面变更申请,经市科委批准方可执行。
2、课题经费年度拨转:
跨年度拨转的课题在年度末在线填写《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执行情况报告书》和《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年度使用总结报告书》,否则将不能进行课题经费延续拨款。
六、课题调整或撤销:
在课题中期管理过程中,软科学处将对出现特殊情况的课题进行调整或撤销。课题中期检查和评估结果作为该课题是否应该调整或撤销的依据。
1. 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造成课题无法继续正常进行的;
2. 经过实践证明,研究方法或研究路线已经不可行,或者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
3. 已出现相当或更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的;
4. 由于课题承担单位的组织机构、研究人员等发生变化,造成原定的研究目标无法实现,课题无法正常进行的;
5. 课题承担单位组织实施不力或者其他原因使课题无法按照计划正常进行;
6. 不服从软科学处或课题管理部门管理的。
对于因为课题承担方组织不力或不服从管理等主观原因造成课题无法正常进行的课题,其承担单位将被列入不良信用登记名单。
附:课题管理机构设置及联络方式:
1、主管处室:
北京市科委软科学处
联系电话(传真):66153426
电子邮箱:lijl@mail.bsti.ac.cn
2、课题日常管理部门:
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政策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李海霞 李萍
联系电话:64840867、64849182
传真:64840867
电子邮箱:chinabps@126.com
详细地址: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北京创业大厦A座225室 邮编:100101
北京市科委软科学处
二OO六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