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区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领导介绍  直属单位 
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专题专项  数据统计 
最新关注  政务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责任制 
服务区
服务目录  办事指南 
系统登录  表格下载 
常见问题  成果推荐 
资源数据  电子地图 
常用信息  网站导航 
互动区
领导信箱  投诉信箱 
意见征集  问题解答 
问卷调查  邮件订阅 
记者之家  联系我们 
政风行风热线 
首页 > 政务区 > 数据统计 > 统计信息
关于实施2004年度北京地区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2004.12.14)

京科计发[2004]796

最高人民检察院计财局,国务院各部、委、局、总公司科技司(局),中国科学院计财局,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各区县科委,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科技(研)处,中央在京及市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有关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4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4452号〕文件的要求,我委将组织实施北京地区2004年度综合科技统计年报和专项科技统计年报的统计调查工作。具体调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表(含转制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

2.科学技术信息与文献机构调查表(含转制的科学技术信息与文献机构);

3.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表;

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用于政府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以外的各类研究与开发机构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5.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

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调查

1.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基础研究计划);

2.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863计划);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攻关计划);

4.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星火计划);

5.国家、地方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火炬计划);

6.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

三.专项科技统计

1.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表。

2.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企业统计年报表。

按照科技部452号文件的要求,2004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仍采取通过国务院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各区县科委和市属各部门布置、收集和审核的方式进行。

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是科技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科技活动的监测和动态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在调查过程中,除了做好常规的统计布置和培训外,还要重点对有关R&D调查的内容进行认真组织培训,并在数据审核与验收环节把好质量关。望各有关单位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和各项统计的具体要求,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填报,保证北京地区2004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2004年度科技统计年报工作实施方案

 

ОО四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科技  统计  调查  通知

  抄送: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4128

联系人:来艳芳   电话:66153414                        共印1200

 

 

附件:

2004年度科技统计年报工作实施方案

.统计调查范围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年报表的统计范围:为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北京市各部门、总公司、研究院所属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和转制研究与开发机构。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年报表的统计范围:为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市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国有独立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和转制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

3.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年报表的统计范围:为各区县科委认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工业产品的生产、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业务的企业。

4.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年报表的统计范围:为区县各部门所属独立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5.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的统计范围:政府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以外的各类研究与开发机构(包括外国在京设立的研究机构、外省在京设立的研发机构、非国有非企业研究机构等),以及综合技术服务业有R&D活动的事业单位。

6.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的统计范围:为北京市(包括市、区县两级)政府拨款的科技经费,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或市属各部门拨给地方的各类科技经费。  

  7.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的统计范围:为经科技部历年批准、2004年内实施的基础研究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火炬计划(含地方级计划)项目、星火计划项目、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根据市科委下发的由科技部各计划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清单,由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为主要承担单位)填报。

.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工作的组织

由北京市科委统一下发科技部统一设计和印制的各类调查表、科技统计工作文件等,北京市科委将按照科技部的要求,负责北京地区内被调查单位的统计布置、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以及调查结果的汇总和上报各项工作。有关召开培训会议的通知另行发出(可随时关注北京科委网站“统计分析”栏目)。

2.数据质量控制

  数据填报质量直接影响到调查结果的可用程度,为此,我们将把科技部的要求和往年审表中的工作经验编辑成较为详细的“填表要求与说明”,发至每个填报单位;对下属单位较多、填报量较大的“数据大户”进行上门辅导培训。各部门和区县科委主管科技统计的人员也要按照相应的质量审核要求,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向市科委反映求得解决,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对国务院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审核后的调查表,市科委审核发现问题时将会同各部门、科学院协商解决。

.数据采集流程

为满足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全国科技活动发展状况的需要,2004年度科技统计年报工作应在2005年3月底结束。北京市各种统计调查将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1.布置和培训(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

2.基层填报(2005年1月至2月);

3.北京地区收表、审核和汇总(2005年2月至3月。地方财政表收表时间为2005年5月);

4.北京市科委参加全国审核和汇总(2005年4月上旬)。

.数据报送

1.报送时间:北京地区科技统计报表种类多、数量大、涉及范围广,为使审核、录入、数据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北京地区的汇总工作将采取分期分批的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2005年2月16日-2月25日:请北京市各委、办、局、总公司、研究院以及国外在京研发机构报送;

2005年2月28日-3月4日:请高检院、国务院各部、委、局、总公司报送;

2005年3月7日-3月11日:请各区县科委、各高等院校、无主管部门的企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队单位以及外省在京研发机构报送。

2.报送材料

各类调查表上报一式一份。需上报主管部门的由部门自定;

自愿使用2004年度科技机构年报系统采集数据的单位,除交调查表以外需上报数据软盘一张(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有《系统》使用说明);

  未报单位清单(包括单位名称、类型、未报原因说明);

增报单位清单(机构核定单);

其它有关说明材料。

3.报送方式

交表时必须直接送来面交并参加市科委组织的报表审核,不能邮寄。这既是保密工作的要求,也可节省邮寄时间,同时也便于当面协商解决疑难问题。

4.相关网站

中国科技统计网(http://www.sts.org.cn)“统计业务”,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http://www.bjkw.gov.cn)“专题热点”-“统计分析”-“资料下载”栏目中将提供2004年度有关统计文件和资料及科技机构年报系统软件。

5.交表地址及联系人

交表地址:宣武区陶然亭路55号6层,北京科技统计信息中心629、630室。

联 系 人:李京玉、张颖、李冬梅、黄刚、郭毅等。

联系电话:63523290、63557466、83518420、83540543。

传 真:83518420。

电子信箱:kjtj@263.net。

乘车路线:乘40、59、613、724、819、854路公共汽车在“自新路”站下车,路北浅色大楼(进西门)。

.其它事项

1.各单位收到的报表及工作文件的种类、数量如与提供的名单或本单位的情况不符,请及时联系调整补发。

2.以上各有关单位如有较早填完报表或准备出差、休假的,可提前交表。

3.北京地区各类报表审核、录入、修正工作时间非常紧张,请各有关单位按时交表,协助我们做好北京地区2004年度科技统计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全国会审。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依申请公开
· 监督投诉
常用信息更多...
北京市科委联系方式
市科委规范性文件
公务员招聘录用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
最新结果
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软件企业名单
科技研发机构名单
科技新星名单
问卷调查
· 您认为当前阶段加强科普的措施
   
搜索
互联网搜索
 
 
全文搜索
 
邮件订阅
版权所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60936号
北京市科委联系电话:010-66153395 北京市科委网站联系电话:010-66114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