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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0月08日 |
| 设计力是一个国家创造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社会中任何有竞争力的产品必然是设计优良的产品。为鼓励我国企业的自主设计创新,提高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塑造中国生产企业的自主品牌形象,培育全民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设计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我国尤其是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与《新经济导刊》杂志社决定联合主办首届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评奖活动。 一、奖项名称 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 二、指导单位 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三、主办单位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 《新经济导刊》杂志社 四、协办单位 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会 上海工业设计协会 天津市工业设计协会 重庆工业设计协会 无锡工业设计协会 广州工业设计促进会 青岛市工业设计协会 深圳市设计联合会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 红星设计大奖1名,奖金50000元人民币。 红星设计金奖5至8名,奖金30000元人民币。 红星奖若干,无奖金。 最具创意奖8至10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 最佳设计团队奖1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 最佳设计新人奖1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 六、参评单位范围: 在中国注册的内资企业和设计机构。 七、参评产品要求: 由中国内资企业研发、设计并在国内外市场有批量销售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经授权许可,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 报送的产品应在过去二年和未来一年中上市销售的产品; 同一件产品只能由一家单位进行申报。 八、参评程序 (一)报名 本评奖活动采用在线报名的形式,请参评单位登陆以下网址进行报名 网址: http://www.redstaraward.org 评奖办公室将对在线提交的信息进行参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参评单位需在指定日期前打印两份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企业负责人签名,连同一套所上传的产品照片一并邮寄至评奖办公室, 已取得专利的产品要附带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产品提交 进入终评的单位需在规定日期内将参加终评的产品实物运送到指定的评审现场。如产品无法运抵评审现场或产品所占空间过大,参评单位需提交能够准确反映产品设计品质(包括外观、结构、性能等)的展板。 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评奖办公室将保留所有入选产品展板。 (三)相关费用 本届评审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可能发生的产品运输和展览费用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九、评审 (一)评审程序 1、初评 初评以书面评审的方式进行,根据评审标准和参赛者提交的信息对产品进行评审。初评主要是淘汰掉那些粗糙的、不成熟的作品,入选的产品将进入终评。 2、终评 终评以实物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委们在现场对产品实物进行评审,通过讨论达成一致意见,评出各奖项。通过终评的产品经签约后可在产品推广过程中使用奖项标志。 (二)评委 由国内外设计、经济、媒体等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专家评委会。 (三) 评审标准 整体产品创新点突出,适合市场需求,有特色的文化内涵 合理整合技术成果,技术应用上有原创性 外观造型、结构、功能、色彩设计协调,有独创性 工艺性良好、用材合理、安全适用、节约环保 充分合理的人机工程设计,符合使用者需求 适合批量生产制造,性价比与突出的经济性效益 所有参评单位均被视为接受本评审标准和评审规则。 (四)终评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是最终结果,参评者不享有法律追诉权。 十、宣传 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委员会将在今年年底举办的首届“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上举办隆重的颁奖仪式和获奖作品展,同时发行获奖作品年鉴。 十一、活动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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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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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征集产品 |
9月8日-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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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报名表等书面材料 |
10月14日以前 |
邮寄至指定地点,以邮戳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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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 |
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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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初评结果 |
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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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评产品运输 |
11月1日以前 |
运输至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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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评 |
11月5日-9日 |
中国工业设计周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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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年鉴 |
11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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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奖典礼及获奖作品展 |
12月11日-14日 |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期间 |
十二、奖项召回 当遇到以下情况时,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委员会有权收回奖项标志的使用权和已颁发的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 (一)获奖产品由于功能性缺陷造成了重大社会危害。 (二)正式确认获奖产品侵犯了其他产品的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三)设计者或生产者在未通知主办者的情况下对获奖产品进行重大修改, 并继续在该产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十三、免责声明 (一)知识产权保护 参评产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参评单位自行负责一切关于其参评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委员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产品保险 参评单位应确保已经为参评产品购买了适当的保险,特别是针对盗窃、火灾、破损和损坏等风险的保险。 (三)保密条款 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评奖办公室将对参评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严密的管理。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委员会有权利用参评单位和个人的信息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例如发布获奖产品信息、出版年鉴等。当参评单位和个人要求公开、修改或延期使用其提交的信息时,评奖办公室经过身份核实后给予答复。 十四、联系方式 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评奖办公室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8号北京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102号楼102室 邮编: 100088 联系人: 楼晓红女士 张苗苗女士 电话: 010-82055308 010-82052056/82052086转505 传真: 010-82054919 电子邮箱: award@redstaraward.org zmm@bjidesign.com 网址:http://www.redstaraward.org 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委员会。
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委员会 200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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