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区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领导介绍  直属单位 
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专题专项  数据统计 
最新关注  政务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责任制 
服务区
服务目录  办事指南 
系统登录  表格下载 
常见问题  成果推荐 
资源数据  电子地图 
常用信息  网站导航 
互动区
领导信箱  投诉信箱 
意见征集  问题解答 
问卷调查  邮件订阅 
记者之家  联系我们 
政风行风热线 
首页 > 政务区 > 工作动态 > 区县 > 门头沟区
门头沟区科技创新政策出台
2009年11月23日
  
  为加快落实“科技北京行动计划”,推进门头沟区内企事业单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近日,《门头沟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门头沟区关于优化服务环境促进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的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由区财政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500万,专门用于支持域内企业创新发展。该资金的使用主要采取拨款补助和专利奖励两种方式。对于域内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转化、高技术、高附加值、节能降耗减排、环境友好型产业项目,区政府将对其产品的试制、中间试验、扩大规模试制、小批量生产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提供拨款补助,补助上限为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的域内企事业单位(指专利第一权利人)进行鼓励支持,其中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5000元,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2000元,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1000元,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10000元。
  《门头沟区关于优化服务环境促进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的暂行办法》旨在为域内科技型企业提供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区政府与科技型企业沟通协调机制、辅导企业申报高新、建立行政事项快捷办理机制、为科技型企业职工优先办理留京相关手续、为科技型企业优先协调贷款、提供中介服务、项目对接以及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对外宣传等等。(门头沟区科委)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依申请公开
· 监督投诉
常用信息更多...
北京市科委联系方式
市科委规范性文件
公务员招聘录用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
最新结果
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软件企业名单
科技研发机构名单
科技新星名单
问卷调查
· 创业板有利于科技企业发展吗?
   
搜索
互联网搜索
 
 
全文搜索
 
邮件订阅
版权所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60936号
北京市科委联系电话:010-66153395 北京市科委网站联系电话:010-66114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