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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0年08月31日 文章来源: 市科委社发处 |
| 机动车排放污染是北京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相关研究结果表明,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对全市三项污染物总排放的贡献率分别达51%、87%、59%。 从1998年开始先后实施的16个阶段200多项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中,机动车排放控制措施共有78项,北京市在1999年、2002年、2005年、2008年在全国率先实施国I、II、III、IV排放标准和相应的地方燃油标准,大幅度消减机动车排气污染,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然而,近年来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幅一直保持在10%以上,机动车大气污染总排放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实施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被提上日程。 日前,市科委和市环保局联合启动北京市率先实施国V机动车排放标准相关研究工作,针对满足国V排放标准的国家油品标准尚未制定的问题,专门研究制定了满足国V排放标准的北京市地方油品标准,并对燃油生产及推广应用的经济性进行分析,提出北京市国V排放标准管理措施,以保证北京市按计划在2012年左右率先实施国V机动车排放标准,进一步改善北京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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