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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0月22日 |
| 申报材料是进行新产品计划项目评估、项目认定的重要依据,因此,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力求翔实、可靠。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受理该项目的申请。 根据北京市以往申报项目的情况和工作流程,以及申报备案省市的特点,为了保证申报项目质量,帮助评估机构和咨询专家更深入具体地了解申报项目情况,依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的精神,北京市科委对申报项目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表 申报单位在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在线网络申报,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报数据。 2、必备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项目产业化可行性报告(即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简述申报产品的技术路线、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和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申报单位整体概况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上年度财务,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标、现金流量表; 可说明技术产权状况的相关材料,包括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等(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项目申报授权书等); 涉及环保的项目,应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 产品开发所采用的相关技术标准的说明; 3、辅助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说明)材料; 用户使用意见(报告); 产品销售合同或定单; 产品图片、照片等; 其它相关材料(如列入其它国家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说明:凡申报表中填写内容涉及提交的附件必须提交;证明申报产品可以合法生产、经营和销售的附件必须提交;与申报产品无关的附件不要在清单中选择和列举。 二、申报流程: 1、登陆上述网站注册:网站注册和审核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2、在线填写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和《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北京市科委。 3、上报申请材料: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按顺序装订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正式报送申报渠道单位。 三、注意事项 1、申报表填写和打印: 填表前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申报表必须从系统填报打印,企业提交的纸质文件封面若无条形码标记则视为无效。申报表中申报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务必填写准确。申报表须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 2、产品名称编写 产品名称不要使用商品名或“商号”。不要使用“系列”、“研制”、“开发”、“技术”等不属于产品名称的称呼,系列产品应注明型号。字数不超过36个汉字。 3、附加材料提交 附加材料要注意时效性。相关证明材料应在3年之内方为有效。 4、不得重复申报 已列入过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星火计划、火炬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政策引导类计划; 同一项目不得从地方和部门同时申报新产品计划。 凡发生以上情况者取消立项资格。 5、在研项目不能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四、材料装订和报送 申报材料按《项目申报材料装订顺序》(见附件2)装订,一律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全套书面材料采用拉条装订的方式,必须便于拆卸,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打孔等装订方式。根据申报企业所属区县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报送材料,并由主管部门或申报企业一式三份报送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请申报单位务必保障附加材料的整洁、清晰,尤其是复印件和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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