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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北京市科委专业孵化及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2008年05月16日
  一、支持对象
  北京地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市级以上的大学科技园。
  二、支持条件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善的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管理制度,且运营一年以上;
  2、 管理团队有较丰富的专业领域经验,80%以上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 符合北京市及所在区域的重点发展领域和规划,在孵企业不低于10家,在孵企业应占入驻企业总数的50%以上;在孵企业中重点专业领域企业比例应为40%以上;
  4、 专业服务能力突出,能够聚集专业创新资源(如科技条件、科技咨询、投融资、技术转移等方面),具有专业特长和优势,为入孵企业开展有效的专业服务并提供3个以上相关案例说明;
  5、 有优化的收入结构。专业服务性收入超过总收入50%的,对其专业服务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不作要求;专业服务性收入未超过总收入50%的,其专业服务性收入每年须按20%的比例递增;
  6、 有与申请资金等额以上的匹配资金。
  (二)市级以上大学科技园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能够充分依托和利用大学的人才、技术、信息等创新资源优势,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产学研更加紧密地结合,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2、 管理团队有较丰富的专业领域经验,80%以上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 专业服务能力突出,能够提供具有自己特长和优势的专业服务,如专业领域科技资源整合、学校优势专业成果转化、学生专业领域创业、专业知识产权服务等;
  4、 能够在优势领域提供上述服务的基础上,总结3个以上为企业服务的典型案例;
  5、 有与申请资金等额以上的匹配资金。
  三、支持方式、额度和用途
  (一)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二)额度
  每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大学科技园年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三)用途
  1、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通过集成相关科技资源和建设完善科技条件平台,为在孵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科技条件服务。
  2、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通过联系更广泛的社会科技中介机构和自身能力建设,为在孵企业提供深层次的科技咨询(包括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管理咨询、决策咨询、信息咨询、市场营销和市场推广等)、技术转移(包括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经纪和技术投融资等)等专业服务。
  3、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通过吸引更广泛的社会投融资机构和自身专业投融资能力的建设,为在孵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四、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08年4月25日至6月18日
  (二)申报程序
  1.到北京市科委、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或北京创业孵育协会网站下载科技《北京市科技计划专项课题申报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材料”部分)。
  2.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北京创业孵育协会。
  (三)申报材料
  1.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应根据其符合的条件提交《北京市科技计划专项课题申报书》。
  2. 申报材料附件主要包括:
  (1)申报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机构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每页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如有审计报告,请提供);
  (3)申报机构从业资质证明(孵化器或科技园的认定材料)等复印件;
  (4)申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专业服务案例中服务对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该单位公章;
  (6)专业服务案例中服务对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专业服务案例中服务对象入驻孵化器或大学科技园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8)上年度接受专业服务的主要客户评价意见(包括机构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态度、服务合同执行情况、给客户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对客户发展的作用等)并加盖该客户单位公章;
  (9)申报机构专业服务情况和专业服务优势的相关证明文件。
  3.申报材料的装订
  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申报机构将材料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七份,盖骑缝章。装订顺序为:《北京市科技计划专项课题申报书》、申报材料附件目录、申报材料附件等,在书脊上标明申报机构全称。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文件,电子版申报材料文件名使用申报机构全称。
  申报机构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受理单位将不再受理该机构的申请。
  五、受理
  (一)受理审查
  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北京创业孵育协会负责本科技专项的受理、初审工作(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受理时间为申报期内的每周一至周四8:30-17:00、周五8:30-16:00。
  (二)情况查询
  申报机构通过市科委网站www.bjkw.gov.cn、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网站www.bjcy.net.cn或北京创业孵育协会网站www.bjventure.com.cn查询相关信息。
  六、立项、监理和验收
  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立项手续。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北京创业孵育协会作为科技专项执行的具体管理方,对申报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理、验收,并将执行情况报市科委。
  七、其它
  本指南最终解释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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