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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务区 > 行政执法责任制 > 行政执法职权分解
实验动物管理中的行政处罚职权分解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实验动物管理中
  涉及岗位:立案岗、调查取证岗、审查岗、审核岗、审定岗
  受案范围:对违反《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应由科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共有14项:  
  1.实验动物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
  2.实验动物从业人员防护措施不利
  3.实验动物饲养条件不符合要求
  4.从事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的单位和个未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测或记录不全
  5.从事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明
  6.实验动物运输及包装不符合要求
  7.不同品种、不同等级和互有干扰的动物实验,在同一试验问进行
  8.未对实验动物尸体和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9.转让实验动物许可证
  10.超出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
     11.生产供应不合格的实验动物
     12.超出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范围
     13.使用不合格的实验动物
  14.未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从事实验动物生产和应用
  工作规程:
  (一)立案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人员:立案人员(动管办工作人员)
     工作权限:1.对举报、投诉案件,如不属于科委行政处罚职权范围的,立案人员应即时告知举报、投诉人到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
  2.对属于科委行政处罚职权范围的投诉举报案件,以及动管办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立案人员应即时填写《市科委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工作流程:立案人员将《市科委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报审查人员(动管办负责人)审查(即时)、审核人员(条财处负责人)审核(2个个作日)、审定人员(科委主管主任)审查(3个工作日),签署意见并签字。
  (二)调查取证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人员:调查取证人员(动管办工作人员)
     工作权限:1.立案审批表经审定人员批准后,动管办负责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指派两名(含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5个工作日)。调查中执法人员应表明身份并H{示执法证。
  2.执法人员应该对被调查人员进行认真询问并做好笔录。
  3.执法人员需要调查取证的,应做好笔录。
  4.调查终结,调查取证人员应制作调查报告。
  工作流程:调查取证人员将调查报告报审查人员(动管办负责人)审查。
  (三)审查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人员:审查人员(动管办负责人)
     工作职责与流程:审查调查报告,提出处罚建议,报审核人员审核。
  (四)审核
  办理时限:5个工作曰
     办理人员:审核人员(科委条财处负责人)
     工作职责与流程:审核调查报告及处罚建议,提出拟定处罚意见。
     1.对拟不予行政处罚的,提出不予处罚的意见并拟定不予行政处罚决书,报科委主任审定后,将不予处罚决定书交动管办工作人员送达当事人;
  2.对拟行政处罚且不涉及听证事项的,提出行政处罚的意见并拟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报科委主任审定后,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交动管办工作人员送达当事人;
  3.对被查当事人拟作出吊销许可证的,在提出行政处罚的意见、拟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同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一并转交动管办工作人员送达当事人;
  4.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经过听证仍决定进行处罚的,拟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报科委主任审定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动管办工作人员送达当事人;对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应将案件有关材料复印件送法规处审查,听证程序由法规处负责。
  5.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的,或者当事人提出有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后,经复核不成立的,拟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报科委主任审定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动管办工作人员送达当事人。
  (五)审定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人员:审定人员(科委主任)
  工作职责: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行政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审定意见。
  (六)送达
  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人员:动管办工作人员
  工作权限:送达。直接送达的要有送达地点、送达时间、被送达人或见证人签名、送达人签名;其他送达方式的,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七)案卷归档
  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人员:动管办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将案件处罚证据资料、文书等案卷材料归入档案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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