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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违法行为名称: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或者印章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撤消登记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或者印章的; (二)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四)无正当理由停止科学技术奖励授奖活动连续两次以上的; (五)非法集资或不正当使用奖励经费和资金的; (六)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七)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违法行为名称: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范围进行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同上 3.违法行为名称: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同上 4.违法行为名称: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无正当理由停止科学技术奖励授奖活动连续两次以上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同上 5.违法行为名称: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非法集资或不正当使用奖励经费和资金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同上 6.违法行为名称: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同上 7.违法行为名称: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所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所收取的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登记。 (2)《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所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所收取的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登记。 8.违法行为名称: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市科学技术奖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二十五条:推荐提供虚假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市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9.违法行为名称:实验动物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 处罚种类:警告、暂扣许可证 法律依据:《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暂扣实验动物许可证。 10.违法行为名称:实验动物从业人员防护措施不利 处罚种类:警告、暂扣许可证 法律依据:同上 11.违法行为名称:实验动物饲养条件不符合要求 处罚种类:警告、暂扣许可证 法律依据:同上 12.违法行为名称:从事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测或记录不全 处罚种类:警告、暂扣许可证 法律依据:同上 13.违法行为名称:从事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明 处罚种类:警告、暂扣许可证 法律依据:同上 14.违法行为名称:实验动物运输及包装不符合要求 处罚种类:警告、暂扣许可证 法律依据:同上 15.违法行为名称:不同品种、不同等级和互有干扰的动物实验,在同一试验间进行 处罚种类:警告、暂扣许可证 法律依据:同上 16.违法行为名称:未对实验动物尸体和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处罚种类:警告、暂扣许可证 法律依据:同上 17.违法行为名称:转让实验动物许可证 处罚种类: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四款、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吊销实验动物许可证。 18.违法行为名称:超出实验动物许可证许可范围 处罚种类: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同上 19.违法行为名称:生产供应不合格的实验动物 处罚种类: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同上 20.违法行为名称:超出使用实验动物许可证许可范围 处罚种类: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同上 21.违法行为名称:使用不合格的实验动物 处罚种类: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同上 22.违法行为名称:未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从事实验动物生产和应用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从事实验动物生产和应用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止违法活动,予以通报。 23.违法行为名称:在技术交易中提供虚假技术或者技术信息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提供虚假技术或者技术信息的由市或者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4.违法行为名称:技术交易会的主办者通过虚假宣传非法牟利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技术交易会的主办者通过虚假宣传非法牟利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5.违法行为名称: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撤消登记证明,并可以对当事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享受优惠政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26.违法行为名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按规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撤消并公告: (一)不按规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 (二)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从事经营活动的; (四)迟报、拒报或者提供不真实统计材料的; (五)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的 27.违法行为名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同上 28.违法行为名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从事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同上 29.违法行为名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迟报、拒报或者提供不真实统计材料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同上 30.违法行为名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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