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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心血管病研究所申请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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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心血管病研究所: 根据《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书》,2008年8月5日陈振文等专家的《2008年实验动物许可证验收专家意见》和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关于建议对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心血管病研究所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请示》,依照《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现批复如下: 同意对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心血管病研究所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使用许可-普通环境:兔、豚鼠、地鼠、犬、猴、猪、羊、牛;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设施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67号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内)。
特此批复。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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