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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知识
 
1、车辆变更车道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二条以上机动车道。
 
2、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机动车在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公里。
 
3、机动车转弯、变更车道、超车、掉头、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100米至50米开启转向灯。
 
4、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应当停车等候或者依次行驶。
 
5、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按顺行方向,车身右侧紧靠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厘米,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6、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
 
7、成年人驾驶自行车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儿童,但不得载12岁以上的人员。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在前窗右上角粘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环境保护合格标志。
 
9、交通事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事故责任为全部责任。
 
10、行人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走,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米的范围内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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