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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副市长   苟仲文

2009年6月3日

尊敬的刘燕华副部长,孙健中院长,何岩书记,周其凤校长, 各位来宾,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科技条件平台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善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对于首都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加快实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天,12家中央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大型企业与北京市共建研发实验服务基地签约,并举行隆重的授牌仪式,这标志着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迈向新的台阶。在此,我谨代表北京市委、市政府,对此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中央在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长期以来给予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刘燕华副部长对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讲了很好的意见,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领会,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下面,我再讲两点意见。
        一、不断创新首都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机制和体制
        “研发实验服务基地”的科技资源共享模式,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机制体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今后应当在以下三个方面不断深化。
        首先,要加强科学规划,整体推进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目前,我们已经初步构建了“首都科技条件平台—领域平台—研发实验服务基地”三级管理与运营体系。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做好整体规划和布局,发挥好主平台规划引导与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领域平台行业引领,加强领域平台与研发实验服务基地的有效衔接,使三级体系形成有机整体,为服务基地开展经营服务营造更好的市场与资源环境。
        其次,积极培育和扶持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这次授牌的12家研发实验服务基地,改变了以往依托资源拥有方自行开放的模式,引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作为核心运营载体,集成、整合科技资源并进行市场化运作,将有效地推动企业需求与资源服务实现对接。下一步,要着重完善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长期有效运营的机制,主要是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保证参与各方的基本利益,调动资源拥有各方、使用方和中介机构以及政府四方的积极性。
        三是要创新政府管理,为形成科研机构、企业和政府互动共赢的良好格局奠定基础。在研发实验服务基地的建设中,一系列政府管理的创新推动了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运营机制的创新。例如,通过政府政策、资金的引导,摒弃原有单一零散的开放模式,实现大院大所、高等院校整体开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积极性,促成其形成整合、开放科技条件资源的内在动力;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对基地的服务实行“后补贴”。这些尝试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研究解决,对一些实际问题在工作中加以研究并给予解决。为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创新探索提供有效途径。
        二、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
        一是要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要针对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共享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加强科技资源共享的制度建设。对不同类型的科技条件资源,可实行灵活多样的共享模式。要不断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对公益性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和运营进行投入。同时,还要加强政策配套,做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与扶持科技企业、发展科技中介服务等有关政策的衔接,为创新活动营造完善的政策环境。
        二是要形成建设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的工作合力,特别是为中央科技资源开放做好服务。科技条件平台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服务机构和政府部门等多方面通力合作。要打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产学研之间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格局,加强沟通协调,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协调一致的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运营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要注意与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衔接,沟通信息,落实相关政策,积极为中央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资源开放做好相关服务。
        同志们,今天的签约授牌仪式,标志着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迈向了一个新的阶段。我相信,在科技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中央在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之下,有同志们创造性的工作,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为“科技北京”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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