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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原国家经贸委和教育部将清华大学科研院的技术转移体系认定为国家技术转移中心,2002年又将“科威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纳入体系,以期作为我国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在高效利用大学技术资源、集中力量诊断和解决行业共性技术问题、体现大院大所改制后在研发和扩散共性技术领域中的国家行为、推进产学研的深入发展、促进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成立以后,利用此契机在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对原有的技术转移体系进行整合,将学校从事技术转移的相关机构全部纳入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体系,并在探索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运行机制、发挥国家创新队伍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原国家经贸委、教育部以及发改委领导的指导下,积极努力地探索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发展思路和模式,及时交流和总结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体会,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与进步。
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建立,使清华大学的技术转移体系得以整合而趋于完整。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我校技术创新做出了一定贡献。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不仅要做好自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而且应从国家的角度出发,肩负起国家技术创新平台的重任,为解决技术创新中的主要问题,完善国家技术创新体系而努力。下面就几个方面介绍我中心的基本情况:
一、 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组成及任务
建立“技术资源共享与集成平台”是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主要任务。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承担着建立起跨越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园、孵化器等技术创新平台,并同时连接着广阔市场资源的“大平台”,从更系统的角度上提高科研资源的使用效率,用更全面的科学技术服务手段与集成能力解决各行业,尤其是跨行业领域共性技术的研发与扩散以及关键技术产业化过程中复杂技术难题的解决和资源集成,从更大范围组织科研力量完成国家的重点攻关项目。这一平台的建立对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极为重要。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一方面依托所属高校,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内科研资源,在业已形成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科技园等创新体系平台基础上建立新的集成与扩散平台,通过与地方政府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并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平台和网络。
到目前为止,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代表学校和全国许多城市建立了科技合作联系,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成立了服务于企业创新的10个“产学研合作办公室”,还建立了跨国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的两个“UURR”合作平台。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代表学校承担科研人员对外技术转移与合作的合同审定及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极大地规范了大学技术转移的行为,避免了纠纷,同时有效地促进了技术转移水平的提高和规模的扩大。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成立以来,由于采取了多种有效的技术转移促进措施和体系建设,使得技术转移项目数量和合同金额均得到了飞速发展,截至2007年,共与全国27个省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与70多个地级市签订了“市校合作协议”,与179个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其中国内大型企业144家,国外企业35家。2007年成交横向合同1400余项,总金额超过8亿元。
一方面,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可以承担经常性的为企业的技术需求在全社会以至全球寻求解决方案的任务;另一方面,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可以在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未涉及的领域中组织力量承担国家重大技术研发与扩散任务,并有意识地将这些资源为建立工程中心做铺垫工作;除此之外,在新兴学科与技术的研发转移或在技术产业化需要跨行业资源整合时,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也会体现其灵活、资源整合能力较强等优势。
二、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业务模式的探索与成效
经过多年的探索,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市场的需求积累了一些有效的业务发展模式,主要有:
1. 企业合作委员会模式
清华大学与企业合作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 它是旨在促进学校与企业合作并为企业提供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 1997年与清华大学科学技术开发部合署办公。目前加入企业合作委员会的有国内大型企业144家,国外企业35家(其中国际知名企业23家)。
2. 产学研合作办公室模式
产学研合作办公室是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与地方政府合作的具体组织机构,是非独立法人机构,总部设在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目前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已与常州、马鞍山、上虞、包头、徐州、无锡、苏州、张家港、盐城、塘沽10个地区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办公室,有效地促进了清华大学科学技术成果在该地区的产业化。
3. 基金模式
为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清华大学人力、科研、信息资源,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与地方政府、企业建立了合作基金模式。目前的合作基金有广东清华科技创业基金、河北清华科技合作开发基金、云南清华科技合作基金、鞍山清华研发种子基金、无锡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中心近年来重点推进的“无锡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工作,2006年获得政府2000万元基金支持,现已支持了5个项目的产业化工作。
4. UURR模式
UURR模式(四方合作)是清华大学凭借与国外大学、中国各省市地方政府长期合作的资源,通过组织、协调多方资源而共同建立的一种开放式多边合作机制,即“清华大学(U)+国外大学(U)+中国某区域(R)+国外某区域(R)”的合作。目前,由清华大学组织、协调并参与建立的“中国清华大学、日本岩手大学、中国浙江省、日本岩手县”和“中国清华大学、德国弗老恩霍夫生产技术研究院、中国江苏省、德国北威州”的四方合作组织,正根据各自的合作内容、合作目标、分阶段、按计划地开展各项工作。
5. 联合研究机构模式
联合研究机构是清华大学与企业建立的联合研究机构。截止到2007年底,目前清华大学共与国内企业建立并继续开展工作的有90个联合研究机构,与涉外企业建立了20个联合研究机构。
6. 国际技术转移及企业化运作模式
各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一致认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发挥了非常非常重要的作用。技术进步=技术引进(转移)+技术创新 这一规律仍是技术市场的主流。技术引进过程中如何实现本土化的能力是系统而科学地引进国际技术的关键。建立论证-转移-消化-创新完整的国际技术转移体系,并提供配套的专业化服务是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重要职能,它可以为企业寻求国际先进技术提供强大支持,并为技术后续发展提供研发及更新发展支持。结果是可以根本上避免1、低水平引进和重复引进技术;2、引进产品多于引进技术等现象的发生。
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正在推进实施“走出去”战略。无论从目前的客观市场需求还是主观导向上,我国都应该大力发展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技术转移(输出)业务。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应当担当起主力军,把国际技术转移(技术输出)业务当作一项重要的业务来发展,对改变我国长期以来只能依靠成套设备带动技术出口的现状具有重要意义。
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下辖清华大学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是依托大学资源专门为中国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以及向国外转让中国技术的平台。由于国际技术转移涉及国际商务运作,因此2002年学校成立了“科威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国际技术转移业务。目前已经在国际国内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力。2007年清华大学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获得了“IPTEC 2007 国际技术转移奖(大学类)”。该奖项分成三类,分别是大学类、机构类和企业类,每类仅设一个奖项。2006年大学类获奖的是斯坦福大学的技术转移办公室。
技术转移是技术创新各要素的纽带和桥梁。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存在不仅可以利用政府资源有效促进大学科研成果向企业转移的效率,而且可以在政府指导下对国家经济发展中重要的技术问题及时有效地组织力量解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可以有效了解行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并可以直接与行业内的主要企业间建立沟通与交流的桥梁,使得技术真正能够贴近市场,提高转化效率和水平。我们将努力探索在国家层面如何发挥、利用大学科研资源和技术转移能力,解决国家经济发展中关键技术问题;系统科学地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并实现自我创新;面向全社会企业提供围绕技术进步的全面服务,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为国家经济腾飞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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