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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科技进步法
要准确把握好五大重点 |
| 2008年7月1日,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正式实施,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座谈会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会上强调,科技进步法的修订和实施,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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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促进科学发展的
重要法律 |
|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定位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工作,这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科技和经济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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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步法》修订
折射时代变迁 |
| 从7月1日开始,实施了15年的《科技进步法》将换新颜。作为《科技进步法》的起草和修订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科技法学会会长段瑞春见证了我国科技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和科技立法的进程。在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实施前夕,他讲述了立法过程中的点滴故事。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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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进步法》
配套制度加紧制定 |
被称为中国科技界基本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简称《科学技术进步法》)于7月1日起施行。科技部正在抓紧制定《科学技术进步法》的配套制度。
2007年12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科学技术进步法》,突出自主创新这条主线,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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