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区 >> 最新关注
 
韩国科技进步综合立法情况
 

        韩国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实施“科技立国”战略,90年代出台了一系列科技改革措施,其科技发展战略转向以自主创新为重点。韩国2001年《科学技术基本法》第1条即强调,“创新科学技术,加强国家竞争力,谋求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关于对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支持,韩国《科学技术基本法》第16规定,“政府为支援企业等民间技术开发,奖励企业间的技术共享和共同使用,制定和促进人才提供、税收、金融支援、优先采购等多种支援细则。政府对利用技术集约型中小企业和新技术创业企业,优先予以支持”。
  此外,韩国《科学技术基本法》还对技术预测和技术影响及水平评价做了规定。如第14条规定“政府应事前评价新的科学技术发展对经济、社会、文化、伦理、环境的影响,并在政策中反映其结果。为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政府应评价重要核心技术的技术水平”;并在第20条规定了成立韩国科学技术企划评价院。
        韩国《科学技术基本法》颁布以来,制定和修正了科学技术领域的多部法律法规,形成了系列、配套的法规和细则。          

  
 
<关闭本页>
版权所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609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