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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北京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颁布实施,这是新形势下北京技术市场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标志北京技术市场进入了全面发展的崭新阶段。
五年来,北京技术市场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关怀和正确领导下,通过深入宣传贯彻《条例》,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各项工作取得了瞩目的成就,技术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五年的回顾
(一)深入宣传贯彻《条例》成效显著。
1.大力宣传,注重实效。
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的精神、内容和立法宗旨,是贯彻《条例》的重要基础。五年来,市科委在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与各区县、各行业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的普法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扩大了《条例》的宣传面,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广泛宣传《条例》,市科委专门组织了《条例》宣讲团,深入区县、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宣讲活动;为解决贯彻《条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我们经常深入科研院所、大学、高新技术企业,组织专题讲座,开展现场答疑活动,深受政策需求单位的欢迎;我们还持续不断的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法规培训、研讨等活动,使《条例》宣传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初步统计,五年间,在全市组织各种研讨会、报告会、宣讲会、法规培训等百余场,印刷并发放《条例》单行本以及相关材料4万余册,宣传受众人数达数万之多。同时,我们还通过开办专栏、拍摄宣传片、组织记者采访等形式,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信息网站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形成了与《条例》相配套的法规体系。
为保证《条例》得到全面系统的贯彻实施,在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支持下,在吸取其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市科委先后出台了与《条例》相配套的《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管理办法》、《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北京市技术市场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北京市技术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技术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北京市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形成了以《条例》为主体的可操作性较强的法规政策体系,保障了《条例》的贯彻和实施。
3.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水平。
五年来,我们在依法行政,加强监管,营造良好市场发展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坚持政务公开,坚持年度工作执法检查,加强日常性工作巡查,开展管理人员法规政策及依法行政操作实务培训,持证上岗,这些制度化的措施,提高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确保了技术市场管理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的服务质量。同时,加强与市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共同为技术市场健康发展做贡献。
为加强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我们从市场需求入手,建立和逐步完善了网上技术合同登记系统,并与市地税局进行横向联网,开辟了网上申报免税备案新模式的试点,实现了市科委与市地税局两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互通、数据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技术卖方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搭建了服务平台。
(二)技术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年来,北京技术市场通过扎扎实实地宣传贯彻《条例》,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财税政策,大大激发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和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调动和发挥了北京地区科技资源优势,进一步解放了科技生产力,加速了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了北京技术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技术合同成交额每年以两位数以上的速度增长,从2002年221.15亿元,猛增到2006年的697.339亿元,增幅达215.32%,占全国技术交易总量的比重,由2002年的25.01%,增长到2006年的38.35 0%,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成为全国最大的技术成果与技术信息的集散地。北京技术市场持续快速发展的态势,成为国家实施鼓励自主创新,推进高科技产业化发展战略的一个缩影,充分表明技术市场是首都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优势,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的重要途径。
1.技术市场对首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大。
以核算的技术性收入折算为当年GDP增长情况看,2006年北京技术市场技术性收入为168.68亿元,比2002年的62.22亿元增长1.74倍;占北京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2.18%,比2002年的1.44%增长了0.74个百分点。五年来,北京技术市场对本市GDP增长的贡献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成为首都经济高端高效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2.企业成为技术交易的双主体。
2002年,进入北京技术市场的卖方机构有3789家,到2006年达到6146家,净增2357家,增长62.21%。以2006年为例,企业输出技术和吸纳技术成交额分别占技术市场成交总额的92.99%和83.02%,是技术交易的双主体。这表明,技术市场已经成为北京市企业进行技术交易的重要平台,对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3.专利技术转移大幅增长。
从2002年的1.88亿元,猛增到2006年的35.74亿元,增长幅度达1797.67%。其中,发明专利增长显著,仅2006年比上年就增长5倍多,达到17.33亿元,占专利成交总额的48.50%,这是北京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的重要标志。
4.千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成交总额的一半。
2002年,重大技术合同成交额只有55.89亿元。到2006年,达到348.03亿元,增长了337.88%,占年度成交总额的49.91%。其中超1亿元的重大合同项目有69项,成交额186.33亿元,占重大合同成交总额的53.54%。这表明北京承接重大技术工程项目的能力大幅增强,技术工程化、集成化程度越来越高。
5.促进了首都重点产业的发展。
五年来,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节能、现代交通等高新技术领域合同成交额增势强劲。仅电子与信息领域,2006年就达到310.56亿元,比2002年的93.44亿元增长了232.37%。
6.辐射全国,带动了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2002年至2006年,北京辐射全国各省市和地区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从2002的100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325亿元,增幅达三倍多。其中,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吸纳能力最强。2006年两个地区吸纳北京技术成交额占北京向外省市输出技术成交总额的32.27%以上,比2002年的29.48%增长了279个百分点。说明地区经济越发达,对技术的需求越旺盛,吸纳能力越强。
环渤海地区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吸纳北京技术的能力也不断增长。特别是内蒙、山西这样经济不够发达的地区,对北京技术的需求增长迅速。如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吸纳北京技术合同成交额15.61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倍,在全国吸纳北京技术排行榜中首次进入前三名;2006年山西省吸纳北京技术合同成交额从2002年的3.9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18.60亿元,增长近五倍。包括云南、广西、宁夏等省区,2005—2006年吸纳北京技术成交额也成倍的增长。这说明,北京创新成果越贴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就越大。
(三)技术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技术中介服务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是连接技术创新结构链的纽带和桥梁,是创新成果实现市场价值的催化剂,是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发挥技术中介服务在转化首都创新资源中的积极作用、大力促进技术中介服务业的发展,是《条例》规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首都创新型城市的必然要求。
五年来,北京市在推动技术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2004年,市科委设立并在2005年启动实施了“科技中介服务专项”,作为实施“北京现代服务业促进”主题计划的组成部分,开创了在国内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先河。该“专项”以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围绕企业创新需求提供中介服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目的是要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进一步激活科技创新服务资源,促进科技资源与企业更好地结合。专项实施三年来,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共对103家机构给予了专项资金支持,资金总额达到3000多万元。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一批典型科技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其中,23家技术转移机构利用专项资金共开展技术转移服务项目1086项,实现交易额4.6亿元,技术转移服务收入5640万元。
2.发现、总结、推广典型机构和服务模式,带动行业发展。
五年来,市科委通过深入调研,不断发现、总结、推广了一批技术中介典型服务机构和典型服务模式,在业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流推广等活动。在实施“科技中介服务专项”过程中,市科委对典型中介机构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提炼出12种典型服务模式,并通过专题展览、媒体宣传、大会推介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引起强烈反响,极大地提高了首都科技中介服务的社会信誉度和认知度,扩大了典型服务模式的影响力和典型机构的示范作用,有效促进了技术中介服务业的发展。
品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正在形成。
经过几年的建设,一批品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已经崭露头角,正在崛起。如北京中科前方生物技术研究所,他们创造的先进科技中介文化、以综合开发体系为核心的“六利模型”等,成功应用于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的实践中。在市科委支持下,他们与平谷区政府合作,建立了“北京健康产业中试与孵化中心”,探索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新路子;与通州区合作,创建了“通州农业产业化创新基地”,并为大兴区规划西瓜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等,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科威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以清华大学优势科技资源为依托,以买进国外关键技术,集成国内科研成果,向企业进行推广的成功经营方式,创造了技术引进集成推广的典型服务模式,等等。这些典型机构和服务模式,在业内树立了高水准、专业化、规范化服务的范例,增强了技术中介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加快了首都技术中介服务品牌的形成和发展。
成立“环渤海技术转移联盟”,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2005年4月,由北京市科委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联手河北、天津、内蒙古、辽宁、山东等7省市区的技术市场管理部门及中介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了“环渤海技术转移联盟”。近三年来,联盟各成员围绕环渤海区域内的技术转移,在技术成果发布、区域发展论坛、技术经纪人培训、技术市场信息交换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促进了区域技术的转移和协调发展。据统计,2005年—2006年北京辐射环渤海地区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63.6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52.93%和24.50%,显示了区域内加强合作的巨大潜力和生命力。
5.为北京服务成效显著。
以中国科学院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为例。2005年该中心与北京市工促局合作,共建技术转移平台,实现了技术转移工作在行业龙头企业由点到面的转变。他们先后组织中科院20个研究所和多名院士在内的100余名技术专家,与北京燕山石化等10多家重点企业,实施双向沟通交流考察,有10个研究所与8个市属重点企业签订了10项技术合作协议,投资额达5亿元,项目实施后每年将为企业产生10亿元的经济效益。其中,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提供技术经纪服务的“油品在线自动优化调合系统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就是典型的成功案例。该中心还与中关村管委会合作,共建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共同探索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加快技术向企业转移的步伐。
二、几点体会
首先,建立和完善地方法规政策体系,是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根本保障。这是被技术市场实践证明的永恒主题。
第二,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技术市场发展的重要条件。应该说,没有国家稳定的好政策,就没有今天北京技术市场发展的大好局面。
第三,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是技术市场发展的重要环节。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不断深化服务,在深化服务中使国家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从而使服务转换成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这种优质服务是技术市场发展的推动力。因此,建好队伍,提高服务质量,是技术市场管理工作的活力所在。
三、今后的任务
(一)继续做好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大力营造技术市场发展的法制环境。这是北京技术市场工作的首要任务。新的形势,赋予了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新的丰富的内涵。在今后几年,要更广泛的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扎扎实实做好工作,促进技术市场再上新台阶。
(二)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1000亿元的目标。按照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到2010年北京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实现1000亿元。今年是为此目标奋斗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深入宣传贯彻《条例》为主线,努力开拓,知难而上,力争达到和超过今年的预期目标800亿元。
(三)实施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计划。9月27日,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共同制定的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我们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构建新型技术转移体系,继续探索和创新有利于技术转移的有效机制和途径,实施品牌战略,整合资源,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为北京和国家的创新战略提供高效服务。
(四)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引导更多的科技中介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支持和培育一批骨干机构做大做强。“十一五”期间,力争培育30-50家全国乃至全球知名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品牌,使全市3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能够享受到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
(五)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全国技术交易中心。
北京是科技资源最丰富的地区。这种科技资源优势,不仅是北京的财富,也是全国共有的宝贵财富。为此,我们要认真贯彻市委促进发展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业的精神,坚持“需求导向,机制领先,凝聚资源,高端辐射”的方针,努力搭建科技服务平台,完善科技服务支撑体系和配套设施,打造科技成果产业化链条,在提升首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科技辐射能力和科技支撑发展能力上做好文章,发挥好利用好首都的科技资源优势,立足北京,服务全国,为把北京建设成全国技术交易中心而奋斗!
在此,我要再次感谢市人大颁布实施《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为北京技术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建设首都创新型城市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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