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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技术转移合作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主任  金勤献
 
 

        北京市从1987年实施技术合同认定制度以后,2002年通过新的技术市场条例,强化了对技术市场的管理,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力的保障。
        与北京技术市场发展一样,清华大学在技术转移方面也有一个比较快速的发展过程。1983年清华成立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开发部,当时是每年几十个项目几百万合同金额,2006年已经超过了一千个项目,合同金额超过6亿元。在这么多年技术转移工作过程中,尤其是近年来在国家把创新作为发展战略以后,在技术转移合作模式方面也做了一些探索工作,主要在几个方面:
        第一个模式是与企业建立联合研发机构。在这个方面主要是想强调清华的科研不是项目,而是与在行业里比较领先的企业建立长久合作关系,我们也有相应制度来保证。前几年的要求是三年研发经费不少于500万元,2007年提高到三年是900万元。这是一个门槛。另外对联合研发机构有很严格的管理要求,这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06年成立了12个研发机构,合同金额达到了9600万元。
        第二个模式是产学研合作办公室。这是2003年清华在全国第一个推动产学研合作办公室。我们把和地方的合作做成一个更为落实、更为有效的方式,通过四个落实,人员是双方人员共同组成,地点就设在清华,经费有专门的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每年把任务定下来。通过这个模式来开展工作。现在已经在全国选了十个城市开展产学研办公室的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
        第三个模式是基金模式。实际上是想解决科技成果从科研到产业化死亡之谷,现在由地方政府来提供基金,这个基金放在清华大学由我们来运作。像无锡市锡山区给我们的基金达到两千万,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基金。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效果确实非常好。
        第四个模式是成立省一级的地方研究院,清华大学分别在北京、深圳、河北和浙江成立了四个研究院,结合地方特点开展技术转移和科研工作。
        以上是清华这几年做的探索。另外北京市技术市场的发展对清华大学起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技术认定促进了我们管理的规范化。北京市在技术认定方面发展非常快,以前是每年一次的登记,到后来每个季度、每个月一次,现在是每周一次,以前是人工登记现在可以网络申报。同时对技术合同的性质、条款、软件合同登记等等提出明确的认定要求,这个要求对我们的合同管理也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
        二是、实实在在从技术市场中受到很多优惠。以2006年为例,我们学校合同成交额是4.07亿,其中经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金额为3.48亿。这个税收优惠政策对清华来说起到非常大的支持作用。我们可以把更多的经费用在研究办学中。
        三是、促进了政策研究和技术转移的模式探索。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在制订政策时也多次到清华调研技术转移工作的情况,和清华专家一起对技术转移的热点问题,像政策研究、技术转移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专利实施等共同进行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很好的依据。
        清华大学每年也邀请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为学校整个科研体系相关人员进行辅导和培训。另外,我校在2006、2007年获得北京市科委技术服务专项资金支持,这个支持对于我们建立技术教育的平台、制度建设、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北京市领导、北京市技术市场的关心和支持下清华大学在技术市场里也取得的良好的成绩。从《条例》颁布以来,我们的合同额每年增长幅度是20%到30%,同时对于重大项目的推进取得了明显的发展。以单个项目500万以上合同为例,2004年是9项,2005年达到27项,2006年增加到30项,说明清华作为技术提供方在技术市场的影响力、活跃程度更加提高了。2006年我们出访了全国十多个省市,参加各种项目推介会、研讨会等一百多次,也是首都科技辐射全国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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