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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验动物法制化管理体系的建立
发布日期 : 2009年09月17日          文章来源: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从八十年代起,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北京地区的实验动物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基本实现了北京地区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从而有力促进了北京地区科技、教育和经济等有关事业的发展。回顾北京实验动物工作的发展历程,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修订与实施。
  一、《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与实施
  1982年国家科委召开第一届全国实验动物工作会议,决定把发展实验动物科学纳入国家计划,推动了北京地区实验动物科技事业的发展。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科委于1988年11月颁布了2号令—《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这是中国政府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实验动物管理的法规,对加强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动物质量,适应科学研究的需要,实现实验动物标准化和法制化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991年4月,北京市科委组织成立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北京地区实验动物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1991年6月,经北京市编制办公室批准在北京市科委下设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实验动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1991年7月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22号令,即《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北京地区的实验动物管理工作正式进入法制管理轨道。
  1992年7月,北京市科委会同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北京市实验动物质量控制标准》。
  1993年5月,北京市科委制定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996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实验动物管理的地方法规。
      二、建立技术保障队伍,加强专业人员培训
  按照《条例》规定,市科委于1998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对〈关于认证北京市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的请示〉的批复》和《关于对〈关于认证北京市实验动物培训机构请示〉的批复》,确定 5个单位为北京市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6个单位为北京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机构。以上机构承担本市实验动物质量抽捡,“许可证”验收前的环境质量检测,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取得“岗位证书”的培训考核等工作。
     三、积极推行“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实验动物法制管理的核心是对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设施进行质量认证,即推行许可证制度。按照《条例》的规定,以及由国家科委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颁布的《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科委作了大量的组织及技术认证,在全国率先进行了实验动物许可证申领工作。
  四、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
  为保证严格执法,市科委发布了《北京市实验动物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处理违反<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办事程序》和《北京市实验动物执法人员工作守则》三项规章,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和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同时,市科委还发布了《关于在科研管理工作中贯彻<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通知》,使《条例》在科研立项、执行和成果鉴定中得到贯彻落实。另外,按照《条例》规定,市科委在人员培训,实验动物繁育、应用、质量检测等方面狠抓了执法检查。
  五、增加资金投入,加强服务保障
  1、设立“实验动物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实验动物科研工作。为落实《条例》,提高实验动物科研工作水平,北京市科委于1998年开始设立“实验动物专项资金”,使地区管理获得了很大的推动力和向心力。同时也为解决本市实验动物科学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持。
  2、建立信息系统,加强交流沟通。建立科研条件信息网,实验动物信息成为其子系统之一。该子系统利用网络技术对北京地区有关实验动物、笼器具、专用饲料的产、供、销现状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存储、交换;建立许可证、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和培训机构管理数据库。
  3、建设培训基地,提高人员素质
  为改变大部分升级的动物设施管理落后,与先进的设施设备和高素质的动物实验要求不相适应的局面,于2000年建成“北京市实验动物设施管理培训基地”。培训采用实际操作为主,理论讲课为辅的方式,进行培训和考核,迅速提高了全市实验动物管理人员的素质。
  4、开展软课题研究,编制中期发展规划
  北京市科委于1998年立项进行了北京市实验动物近期发展计划和中期发展规划的软课题研究。课题报告汇总了国内外和北京市的实验动物科学现状;根据本市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本市实验动物科学研究、开发的重点及发展目标;报告还探讨了实验动物产业化的发展途径与模式;就促进北京地区实验动物发展的对策提出了建议。该报告的许多内容和观点已被市科委和科技部制定“十五”规划所采用。
  六、建立规模化繁育供应体系,推进实验动物产业化进程
  遵照《条例》“加强规划、合理分工、有利于市场培育”的要求,建立社会化、规模化高质量实验动物繁育、供应体系是发展本市实验动物科学的重要任务。为此,1999年开始,北京市科委决定以北京实验动物研究中心为试点,采取国家、单位和个人联合投资的方式,组织了400多万专项资金,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完成了北京实验动物研究中心等八个单位的设施改造任务,并与2000年开始进行规模化生产,种群动物也已引进,开始向市场供应,初步形成了以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为主的实验动物社会化、规模化生产供应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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